关于组织参加“大明会计杯”第三届东营市“十佳敬老楷模”“十佳模范老人”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
各部室:
经合伙人会议研究,为庆祝大明事务所成立10周年,决定捐助资金20万元开展尊老敬老爱老文体活动以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特联合市老龄办、市文明办、市文广新局开展“大明会计杯”东营市“十佳敬老楷模”、“十佳模范老人”评选表彰活动。
此评选活动现已拉开帷幕,其中“敬老楷模”基本标准:在为老服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;关心、支持老龄事业,积极为老年人做好事、办实事,事迹突出;热心救助特困老人,捐助老年公益事业或投资养老福利事业,具有显著成绩和广泛社会影响;讲个人品德,遵纪守法,道德情操高尚,以实际行动弘扬爱老优良传统;讲家庭美德,孝敬、护理父母公婆、养父母或其他长辈,事迹感人;讲社会公德,长期义务赡养社会老人,事迹典型,有一定社会影响;注重精神赡养,经常与老人交流谈心,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,事迹突出。
“模范老人”基本标准:具有东营市户籍或常驻居民、年龄为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;拥护党的领导,认真执行党的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注重精神文明建设,崇尚科学,反对迷信,生活方式文明、健康,群众威望高;发挥专长、干事创业,在农业、科研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生产、经营、服务等领域,取得显著成绩,并有一定影响力;热心社会公益事业,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、弘扬传统美德、关心下一代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、保护资源环境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、助老、助残、助学、助困等社会公益活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。
凡符合以上各类标准,事迹突出者,均可申报“十佳敬老楷模”或“十佳模范老人”。其中,本单位将会通过筛选,将1名事迹过硬的典型推荐到市老龄办,参加评选活动。此次推荐筛选工作主要由单位工会委员会负责,工会主席张霞,副主席刘峰,委员刘芳芳、李秀丽、刘焕村、耿金枝、张欢欢等7人,严格根据模范标准,结合实际调查,认真审核筛选。在推荐筛选各环节中将充分尊重群众意见,接受群众监督,真正筛选出群众可敬、可信、可亲、可学的模范。
请各部室按照评选条件,积极发动员工参与,认真组织推荐,并于6月20日前将《“大明会计杯”第三届东营市“十佳敬老楷模”申报表》、《“大明会计杯”第三届东营市“十佳模范老人”申报表》、1000字左右事迹材料、300字左右事迹概括发送至邮1369452954@qq.co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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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佳敬老楷模申报表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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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佳模范老人申报表.doc
山东大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工会
二○一四年六月十一日